关于报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主要任务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04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2年)》,进一步汇聚创新资源,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经学校研究,现面向全校征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计划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学习教育部《高等学校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2年)》(附件1),领会文件要求。

2、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学科专业等资源优势,针对行动计划中的重点任务,提出我校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措施,填写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计划任务表(附件2)。

    3、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是学校服务社会(地方)工作的重要方面。本次上报的服务计划任务将列入中层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教学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服务社会(地方)工作量化考核”项,作为2020年度服务社会(地方)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

    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服务措施,认真填写任务表,以深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并10月17日前报发展规划处服务地方工作办公室。

    附件1 《高等学校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2年)》

    2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计划任务一览表